左圖:黎智英太太昨日到庭旁聽。右圖:警員在法庭外戒備,加強保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昨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由辯方繼續結案陳詞。
法官質疑《蘋果日報》有關修訂逃犯條例的報道曾誤導公眾,辯方辯稱,是否被誤導非法庭核心議題,又指媒體的作用正是促進社會討論。就黎智英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辯方則表示,串謀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達成,企圖逃避罪行。\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稱,控方指控《蘋果日報》涉嫌煽動的文章中,包括涉及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文章。辯方揚言該些文章是想顯示政府措施上被誤導或犯錯,並想指出政府的錯誤或缺點,希望作出糾正,這合乎煽動罪下的免責辯護。
法官杜麗冰反駁,當時傳媒帶出的訊息是,修例後疑犯可立即送返內地受審,這明顯與事實不符,反而像是公眾遭媒體製造假象所誤導。辯方回應,是否被誤導並非法庭核心議題,又稱政治無分對錯,只是需要公眾公開討論,而媒體的作用正是促進社會討論。
《蘋果日報》文章貶低時任特首
法官李運騰質疑,《蘋果日報》當年是否倡導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彭耀鴻以《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29日刊登的評論文章《以響亮的怒吼喝退「送中例」》為例,辯稱《蘋果日報》並非呼籲公開討論反修例事宜,而是參與討論反修例事宜,如討論修例對香港是好是壞或是否必要,公眾得知有很多香港市民反修例,了解不同立場及觀點後,有自由自行決定其立場。
法官李運騰追問,該文章亦貶低了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稱林鄭月娥「睜眼說謊」,是否應視為《蘋果日報》「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ill-will)及敵意」。彭耀鴻揚言,雖然《蘋果日報》內容不時貶低政客及政府官員,需要證明此舉引起更嚴重的不滿,才可證明它煽動香港市民間的惡感。
就黎智英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辯稱,黎智英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以及在逃的「攬炒巴」劉祖迪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達成協議,當時涉案行為並無違法。
黎智英曾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法官李運騰關注,控罪其中一個關鍵是2020年1月黎智英與陳梓華在台北的會議,李宇軒沒有參與在內,但陳梓華在會後與李宇軒、劉祖迪進行視像會議,而李宇軒此後參與「國際線」,問辯方會否視李宇軒在重光團隊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參與,為台北會議協議的延伸?
Marc Corlett辯稱,李宇軒與陳梓華、劉祖迪達成的協議,是三人之間的協議,是控方將之視為台北會議協議的延伸。
法官李運騰強調,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已經揚言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還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在媒體上呼籲外國制裁,形同鼓勵陳梓華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進行國際游說工作。
李官又引述黎智英曾向陳梓華稱:「我們都不要擔心自身安全,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下去。別擔心,更好的日子會到來。」
法官杜麗冰強調,即使辯方稱黎智英從沒有說「即使請求制裁變成違法,我也會繼續請求制裁」,但這應由法庭作推斷,毋須證明黎智英曾親口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