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表示,作為業界自我監管的專業團體,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並將一如既往為業界致力保持最佳專業水平。律師會始終精益求精,保持公眾期望的最高專業水準,忠實地履行作為把關者和專業規管者的重要職責,以保障公眾利益。
律師會表示,在2023年5月11日至7月18日期間,律師會共收到228份來自公眾的投訴,包括律政司於2023年7月10日的投訴,針對任建峰在2023年5月11日的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上的操守問題。律師會已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並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條例》」)(第159章)第9A(1)條將有關事宜呈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
律師會指出,審裁組於2025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該申訴指任建峰於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於會上向該委員會提供了口頭及書面證詞。任建峰在口頭及書面證詞中均表示自己是香港的律師,在此司法管轄區執業。在口頭證詞中,他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及/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在書面證詞中,他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檢控官實施「制裁」。當任建峰作出上述作為時,正身為《條例》所指的律師及法院人員。任建峰的所為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