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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進步/培訓推廣 見證調解逐漸普及

時間:2025-08-01 05:01:25來源:大公报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表示,他的調解員之路始於2009年,當時獲得基金會資助前往澳洲堪培拉接受為期十天、共四十小時的專業調解訓練,取得資格證書。翌年,香港正式推動調解司法改革,趙雲便成為本地及中國內地調解推廣與培訓的重要推手,曾前往潮汕等地為全國婦聯幹部和法院系統講授調解理念與技巧。

  趙雲強調,儘管調解自古有之,但真正的制度化、專業化發展卻是近十多年才顯現。在香港,2010年司法改革大力引入並推廣調解,參照了當時英國司法改革的經驗,政府積極培訓專業人才,確立制度基礎。中國內地則於新中國成立之初便出台人民調解相關條例,2011年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不斷補充完善法律基礎,使調解從傳統的鄉土經驗逐步邁向現代法律體系。

  和諧務實解決爭端

  國際上,由於西方法律文化偏好對抗式訴訟,調解始終未能佔據主流。直到近年,國際社會才逐漸將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納入法律體系。趙雲坦言,調解的強制力始終是難題,中國通過司法確認程序賦予調解協議法律效力,而國際社會則以公約形式推動跨境執行。

  在談到調解的社會價值時,趙雲認為,調解有助於維持當事人之間的良好關係,防止訴訟激化矛盾,且更容易令雙方自願履行協議。現今,無論是國際貿易糾紛、家庭事務、兒童收養甚至跨國誘拐案件,調解已成為重要選項。隨着全球司法資源壓力增大,調解的靈活與高效日益受到重視,法院、律師和當事人也愈加接受這種「非對抗」的解決方案。

  趙雲說,調解的推廣與專業化標誌着社會法治文明的進步,也反映了人們對和諧、務實解決爭端的共同嚮往。雖然調解不具備訴訟那樣的強制執行力,但在多元法律選擇中,它提供了一條更溫和、更具彈性的道路。隨着制度創新和國際合作的不斷深化,調解無疑將在未來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大公報記者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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