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胡鴻烈與妻子鍾期榮一同創辦樹仁書院,惠澤世代學子。
胡鴻烈本身是一名大律師,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回港執業。他參與過數以千計的案件,當中以七十年代的紙盒藏屍案最為港人熟悉。案中被告歐陽炳強多次上訴,胡鴻烈曾經擔任其代表律師。胡鴻烈在上訴期間以至歐陽炳強出獄之後,始終堅信被告沒有殺人,甚至以未能協助他翻案而抱憾終生。
紙盒藏屍案發生於1974年,案情指當時十六歲少女卞玉瑛的屍體被發現棄置於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的一個紙盒內,警方利用紙盒內搜集到的纖維,對比歐陽炳強工作地點的電器工場所搜集到的纖維,認為脗合,遂指控歐陽炳強就是殺人兇手,獲法庭接納,歐陽炳強被判死刑,成為香港首宗單憑環境證據定罪的案件。
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表謝意
胡鴻烈當年以大律師身份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案件疑點重重。胡鴻烈說,「案件兇手可能對於做這種事情很有經驗,把死者的衣服和血漬都清洗得一點痕跡都沒有,但歐陽炳強一方面不認識死者,一方面剛結婚,又有小孩子,而且一天要做兩份工作,才能養他的家庭,這種人當然沒有可能是兇手。」然而,案件最終在高院重審後維持原判。
胡鴻烈對於此案未能助歐陽炳強脫罪一直耿耿於懷。他在2003年一次專訪中曾表示:「當了半世紀律師、打了逾四千宗官司,回首前塵,最放不下心的,是替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任辯護律師,結果敗訴。」雖然他未能為歐陽炳強平反,但據稱歐陽炳強2002年假釋出獄後,曾經探望過胡鴻烈,對他表示感恩。
大公報記者 郭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