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華英明報道:《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20日起實施,規定包括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藉以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為此,政府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闡述在不同情境下應考慮的因素,協助指明專業人員掌握保護兒童的原則,當有合理懷疑兒童在關鍵時間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就必須舉報,並推出網頁供專業人員使用,以「是非題」形式協助作出舉報決定。
《指南》分為四大章節,分別就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侵犯、疏忽監管照顧、居住環境、個人衞生與衣着、疏忽飲食等,提出不同的情境例子及考慮因素,例如在涉及身體虐待方面,若兒童身上有明顯的傷勢,或表現出一些徵象顯示身體有看不見的傷害或傷勢,一旦確定傷勢並非意外造成、有可疑或對導致該傷勢的解釋不一致,懷疑施虐者故意及傷勢呈惡化趨勢,就需要舉報。
《指南》涵蓋各類虐待或疏忽照顧的須舉報情況、如何作出舉報及所需資料等,並提供舉報決策流程圖及輔助分析框架,更收錄多個個案情境範例供參考。亦有提出豁免舉報的條款,例如指明專業人員真誠而合理地相信,有關嚴重傷害並非因疏忽照顧所導致的意外、或是由兒童自己或其他兒童所造成。毋須舉報的情況又包括社署或警方已於關鍵時間或之前,告知專業人員有關兒童所遭受的嚴重傷害或實際風險,或有關個案已經被舉報。
政府下星期起會為指明專業人員陸續推出網上學習課程《單元二》,內容涵蓋與《條例》相關的法律和舉報事宜的基本知識,包括《條例》的主要內容、《指南》的簡介、常見情境的分析、舉報流程,以及舉報後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