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長和港口交易一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及商務部接連表態。
【大公報訊】記者郭瀚林、任芳頡北京報道: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長和港口交易事件兩次表態,要求長和港口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反壟斷審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本月15日表示,今年3月以來,有關部門已經多次發表聲明強調,對長和集團出售港口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企業在進行跨境併購時首先要確保合法合規,不能損害國家利益。」多位專家對《大公報》表示,國家兩大部門接續表態,從市場競爭秩序維護與國家戰略利益守護的方面,對長和港口交易及類似事件建立起了立體化監管網絡,折射出中國在高水平對外開放中築牢安全底線的堅定立場。反壟斷審查與國家安全審查形成「雙軌並行」的監管框架,專家指出,這種「雙保險」機制,既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又凸顯中國特色治理智慧。
確保交易合法合規 不能損害國家利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3月28日、4月27日先後兩次就長和港口交易事件表態。商務部在本月15日同樣表示對長和集團出售港口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全國工商聯執委、哈佛大學訪問學者胡定核認為,第一次表態主要是對交易的關注和審查意向,表達依法審查的重要性。第二次表態則更加強調對規避審查的警惕,體現了監管部門對交易合規性的嚴格要求。
胡定核指出,幾次官方表態可以看出,中國政府監管部門對相關交易的態度經歷了從關注交易本身,到着重強調合規性的轉變。表明在監管過程中,一旦發現交易可能存在規避審查的行為,審查和監管的力度將顯著加大,體現了中國政府維護市場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堅定立場。
胡定核認為,未來,其他企業及內地「走出去」的民營企業,都可能面臨類似資產處置問題。他強調,企業在處置國外資產時,首先要確保合法合規,不能損害國家利益。
「巴拿馬運河作為全球航運咽喉,中國每年經此運輸的貨物價值達2.3萬億美元,其經濟和戰略價值不言而喻。有關港口一旦交易達成,美國可能通過徵收高額靠港費、限制船舶通行等手段,對中國供應鏈安全構成實質性威脅。」上海環太國際戰略研究中心副理事長劉強對《大公報》表示,商務部的最新表態,標誌着長和港口交易事件的重心提升至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維度。
劉強強調,依據《國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條,國家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審查。此外,交易涉及的智能碼頭管理系統、全球物流網絡等核心資源,可能關聯數據安全風險,需納入《數據安全法》審查範疇。這種線上到線下的「全要素」監管視角,標誌着國家對於長和港口交易的審查,開始向「經濟+安全」複合維度升級。
劉強指出,從法律協同看,反壟斷審查與國家安全審查形成「雙軌並行」的監管框架。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交易的市場集中度、競爭損害可能性進行量化分析;商務部則對交易涉及的地緣政治風險、供應鏈安全等進行定性評估。兩者的審查結論將共同構成交易是否獲批的決策依據。這種「雙保險」機制,既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又凸顯中國特色治理智慧。
分拆交易規避審查 監管部門叫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表態證明,長和方面試圖將港口交易分拆後分別出售的行為,絕對無法規避反壟斷審查,彰顯了中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堅定決心。」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博士後研究員郭寒冰表示,對於相關企業而言,此次審查釋放出明確信號:資本運作必須將合規性置於首位。此前,長和集團試圖通過分拆交易規避審查的做法,最終被監管部門識破並叫停,凸顯了「合規繞道」行不通。
郭寒冰表示,未來企業在進行跨境併購時,需同步評估反壟斷、國家安全、數據安全等多重合規風險,避免重蹈覆轍。「與美國單純以『國家安全』為由實施的單邊行動,中國相關部門強調『規則導向』的監管模式開創了制度先例,為全球跨境併購治理貢獻了『中國方案』。」
審查重大項目交易 屬世界各國慣例
「長和集團出售港口的項目涉及廣泛、影響深遠,對其依法進行審查,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不僅合情合理,而且也是必要的。」商務部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委員白明向《大公報》表示,監管部門就重大項目的交易進行審查,是世界各國的一大慣例,中國也不會例外,這也是市場經濟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
白明指出,市場監管部門憑藉其專業的視角和豐富的經驗,能夠分辨出哪些是變相的不合理行為。作為市場主體,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審查工作,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有關部門的表態,對相關行為做了提醒:想在重大交易事項上搞『先斬後奏』,或者採取一些所謂的『變通』來規避審查,都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