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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綠在區區」引入自助回收冀降低成本

時間:2025-05-02 05:01:33來源:大公报

  圖:環保署副署長鄭健表示,「綠在區區」引入六項新安排,以加強市場競爭,提升成本效益。

  政府轄下的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被批評營運成本高、效益欠佳,其中12個「回收便利點」的營運合約即將到期,環境保護署於今年初進行招標,引入六項新安排,包括開放非牟利機構競投,以加強市場競爭,提升成本效益。

  環保署副署長(減廢)鄭健日前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新一期招標共收到69份標書,初步結果顯示,每噸回收物成本較上期合約降低兩至三成;新合約亦要求延長回收點開放時間,朝八晚九開放,並設自助回收時段,便利市民回收。\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文) 黃洋港(圖、攝錄)融媒組(製作)

  政府持續推動減廢回收工作,「綠在區區」回收網絡遍布全港18區,《大公報》去年專題報道深入探討「綠在區區」的成效和服務,引起極大回響。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10月發表施政報告明確指出,須檢視「綠在區區」的招標安排和要求,提升其成本效益和服務水平。

  環保署副署長鄭健日前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環保署隨即展開檢視工作,去年11月召開「武林大會」,邀請所有「綠在區區」營辦團體代表參加,探討降低營運成本、提高效益的方法。

  今年1月,環保署就12個「回收便利點」進行續約招標,鄭健表示,今次招標引入六項提升成本效益措施,包括允許非牟利團體及私營機構在內的不同類型機構,參與營運競投,透過加強競爭,以期降低成本;審標的技術及價錢比重,由原來的70:30,調整為50:50,提升價格的重要性;提高基本回收量要求,將12個回收點的基本回收量平均提升一倍,同時嚴格控制額外回收量的獎勵,以控制成本;由於回收點的租金是實報實銷,新合約要求營辦者盡量將回收點遷入政府建築物,例如空置街市等,降低租金成本。

  電子禮券替代實體禮物

  新合約亦要求營辦團體延長服務時間,朝八晚九開放,並引入自助回收時段,每日有6小時,例如早上8時至10時、下午5時至傍晚9時,「自助回收可減少營運團體人手需求,降低成本;我們也會要求營運團體根據市民習慣,增加自助回收時間。」至於回收獎賞,未來會逐漸用電子禮券替代實體禮物,減少營運者的處理成本,也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

  鄭健透露,今次市場反應競爭加劇,12個回收點共收到69份標書,其中1個回收點有11份標書爭奪,而對上一次22間店招標收到50份標書,「除了傳統非牟利機構,私營機構、本地回收商和物流公司今次都參與競爭。投標價比市場意向價低兩成,每噸回收物成本較上一張合約下調兩至三成,說明提升成本效益的措施有成效。」環保署預期,六月公布招標結果。

  「綠在區區」營運成本高,《大公報》的報道推算,每噸回收物成本高於私營回收店逾十倍。被問到新批出合約的「綠在區區」,成本減幅是否足夠,鄭健說,「綠在區區」與私人回收店未必適合直接比較,私人市場主要回收具有商業價值的物品,例如金屬、紙等,「綠在區區」接受市場價值低、私人不願回收的可回收物,所以成本相對較高,他強調大方向是減少成本,提升效益。

  首次允許私營機構競投

  過去曾有「綠在區區」回收點被發現違規,新合約有否加強監督,甚或加重罰則?鄭健強調,環保署對營運商有嚴謹監管,包括CCTV監控、回收物記錄核對等,署方不時抽查CCTV監控記錄,跟進舉報違規行為等。營辦商若被發現營運不佳、違規或不達標,署方會按合約處理,例如扣錢,記錄在案及反映在下次投標評分,「新合約的要求高了,但我們認為現有監管已足夠,若監管太多,循規成本就會增加,我們要取得平衡。」

  至於新合約調整技術和價格評審比重,鄭健解釋,除出於成本考慮外,還因為「綠在區區」已廣為市民熟悉,署方認為以往涉及教育推廣、吸引人流等技術要求,比重可以相應下調。

  今期招標首次引入包括私營機構在內的營運者競投,有營運團體擔心會造成不公平競爭,鄭健強調,本港現有逾10個下游回收商,營運者有不同選擇,而政府正致力開拓更多回收物處理出路。至於下一批20個環保回收點招標安排,鄭健表示,會總結今期的招標經驗,進一步優化招標條款,提升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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