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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認有辦法循非法途徑逃離香港

時間:2024-12-07 05:01:38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進行第104日審訊,黎智英第12日出庭自辯作供。黎智英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後已小心言行,沒再要求外國制裁。另外,黎智英在庭上不諱言,即使法庭不批准他離港,他也一定有辦法循非法途徑離開。

  憂黎Twitter違國安法 李兆富請辭

  辯方就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刊憲生效後,黎的言行作提問。辯方展示前壹傳媒集團助理行政總裁李兆富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的WhatsApp對話內容,李兆富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約四小時,向黎發信息表示感謝他,但稱在此艱難時刻,他未能再為黎管理其個人Twitter賬戶,叫黎另覓人選。

  黎其後將李兆富的訊息轉發給Mark Simon,及指示Mark Simon尋找另一位合適人選接掌李的工作。Mark Simon回覆指會另覓人選,但稱李兆富不想被人知道他幫黎智英管理Twitter賬號,Mark Simon還指將會有更多同事因為驚恐不安而辭職。黎於庭上稱,張劍虹、羅偉光知悉李兆富為黎管理Twitter賬戶,相信其他員工亦知道,沒有視此事為秘密。

  辯方提及黎智英在2020年7月1日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提到黎智英指「國安法的實施令情況比想像中更糟糕,而香港完全被中國制服,並完全處於中國控制之下,任何違反國安法的人士有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最高刑罰。」黎提到他認為應以「非常不同的方式」繼續為民主而戰。

  黎稱要以「非常不同的方式」戰鬥

  對於文中提到黎智英自稱不能離開香港,否則會羞辱自己及詆毀《蘋果日報》的名聲,亦會破壞「反修例運動」的團結性。黎智英在庭上表示:「如果我有決心離開香港,一定有很多方法可以離港,如果我想的話,也有非法的方法可以離境,但我從來也不想離開香港。」辯方補充指,法官李運騰曾於2020年6月18日頒下判詞,駁回黎智英就刑恐記者案申請離港。

  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7月1日的多個WhatsApp紀錄,黎發信息予Mark Simon、李兆富、陳沛敏、張劍虹、民主黨元老李柱銘、何俊仁、李永達等多人,稱香港國安法細節非常嚴苛,並抹黑指「香港無法治無自由」、「香港已死」。黎又向何俊仁及李永達稱香港國安法令他們「寸步難移,動彈不得」,指要謀劃法例實施後的對策。

  辯方其後再展示黎與美國共和黨成員暨《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麥偉林(William McGURN)於同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麥向黎傳送一篇黎早前撰寫的文章,名為「來自香港囚犯的一封信」,問黎是否需對內容作修改。該文章的內容不斷抹黑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方式,要求並鼓動香港人參與抗爭,並呼籲美國與香港站在同一陣線。黎在庭上辯稱該文章是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寫的。

  法官李素蘭隨即問黎,是否同意文章內容亦代表其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想法,黎回應指「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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