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辭去有關職務。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澳門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44/2024號行政命令,應岑浩輝法官的請求,自2024年8月28日起免除其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考慮參與行政長官選舉
岑浩輝早前出席活動,被傳媒問及有否意思參與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時表示「正在考慮」。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8月29日至9月12日,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須於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
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網站公開資料顯示,岑浩輝,1962年5月於中國內地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完成葡國科英布拉大學葡國語言文化和法律課程、澳門大學法律導論課程,以及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第一屆澳門司法官培訓課程和續後之進階課程。
岑浩輝曾在中國內地擔任執業律師,1993年由葡國返回澳門,1995年成為首批法院司法參事之一,同時在法院及檢察院工作。1997年擔任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其後被選為澳門司法委員會委員。
於1999年12月20日,獲行政長官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並擔任法官委員會主席、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區際司法協助及國際司法互助工作小組成員、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