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協會近年通過打擊濫用公屋收回近百個公屋單位,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梁文廣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房協打濫有一定成效,但相較於房委會,房協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客觀限制,包括沒有房屋條例作為法律依據進行執法,只能靠租約條款進行管理,故認為在規管租戶進行申報等問題上有一定難度。
梁文廣表示,近年公屋需求越來越大,對於濫用公屋的情況大家都不能容忍,故在舉報數字上,無論房協或房委會都越來越多。他認為,現時的社會形勢是一個很好的契機,房協打濫已經彰顯出一定成效,工具也越來越多,尤其增加舉報途徑,或查名貴車牌等主動出擊的方式,相信都有助於房協打擊濫用公屋。「未來可以研究是否可以在租約條款中寫得更細緻,甚至若真的被發現在房協的屋邨中濫用,相關限制可擴展到申請房委會的資助房屋或者公屋,這些都可以慢慢透過租約或與房委會的協助去加強。」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房協住戶在數目上較少,在幾年時間內收回近百個單位,且揭發個別誇張個案,已顯示打擊濫用措施有一定成效,未來可研究類似房委會舉報獎金制度等措施的可行性,推出更多措施打擊濫用。\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