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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爭議/大律師:看不到有欺詐成分

時間:2024-07-23 04:02:23來源:大公报

  「廖孖記」腐乳是否「香港製造」引發爭議,海關接獲舉報,正作出跟進。有律師認為,根據廖孖記第四代傳人的說法,在購入內地的生腐乳後,需在香港廠房經過一個很複雜的程序,並非單純在港入樽,不見得有欺詐的法律問題。

  「廖孖記」第四代傳人廖晃業昨日表示,廖孖記的腐乳是從內地購入原材料,在店內做後期生產,認為做法仍屬「香港生產」,強調招紙中「調味精良,精心監製」是爺爺留下來的標語,並非刻意避開香港製造說法。

  消委會未收投訴

  海關表示,已接獲相關舉報,正在跟進,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行動。《條例》並沒有強制規定在貨品或包裝上,必須列明產地來源資料,但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所有標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說明,均須正確無誤。消委會表示,過去3年,共接獲3宗有關腐乳產品的投訴,但今次事發至今並未收到投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據廖孖記第四代傳人的說法,該店舖在購入內地的生腐乳後,在香港廠房需要經過一個很複雜的程序,包括要將玫瑰露酒「養足」3日,並要添加其他調味料,即存在製作腐乳的過程,並非單純在港入樽,因此在表面上「睇唔到佢哋有欺詐成分」。

  翻查工業貿易署資料,目前產品證明大致分為香港產地來源證(CHKO),以及產地來源加工證(CP)兩種。當中以香港為產地的產品,必須在本港經過製造工序,有關工序需永久及實質地改變了原材料的形狀、性質、形態或用途。不過,目前法例並無界定何為「香港出產」,有律師指出,「出產」定義比「製造」較寬鬆、靈活,將加工再售稱作「出產」,不等於指「原產地」是香港。\大公報記者 伍軒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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