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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幼犬與1.2萬元狗糧捆綁銷售

時間:2024-04-16 04:02:46來源:大公报

  圖:不少人有養寵物,對相關服務需求殷切。

  【大公報訊】寵物服務質素參差,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收到220宗相關投訴,按年升33%,今年單是首三個月,已有48宗投訴。有寵物店要求顧客買幼犬時,綑綁式購買一年總值1.2萬元的自家品牌的狗糧,狗狗才能享有60日保障期。

  張小姐去年6月到寵物店購買兩隻幼犬,職員稱幼犬一直食用自家品牌狗糧,更換狗糧或會影響健康,要求她加購該狗糧,兩幼犬才可享有店舖提供的60天保障期,否則日後健康出現問題,寵物店不承擔責任。

  張小姐花費1.2萬元預購一年狗糧,但7月寵物店以船期理由,改為提供較便宜的狗糧,幼犬食後腸胃不適,需由獸醫診治。張小姐要求該店退款,一直未獲回覆,經消委會介入,該店仍拒絕退款,只願意提供狗糧。張小姐向海關投訴,海關評核後指未有證據顯示該店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表示,將售後保證期及購買指定品牌狗糧作捆綁式銷售,值得商榷,而且其後未能穩定供應該品牌的狗糧,有違避免寵物換糧的初衷。消委會建議張小姐可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追討。

  李先生花費3000元為愛貓購買善終及火化服務,並額外加訂寵物純銀掌印吊飾作為紀念。該商戶於手機確認加購項目,但當該貓遺體火化後,李先生才得悉商戶沒為愛貓拍下掌印的照片,無法製作掌印吊飾。職員反指已詢問李先生需否製作其他紀念品。李先生不滿職員推卸責任,向該商戶投訴,但沒有回音。消委會介入後,該商戶解釋已檢討,紀律處分該職員,答應以水晶相片座作補償,事件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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