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提速提效/精簡程序新發展區建設可加快6年

時間:2022-12-09 04:23:29來源:大公报

  圖:發展局表示,新建議對加快土地供應將起關鍵作用,令政府更有空間加快建屋速度,滿足市民需求。圖為北部都會區。

  政府致力提速提效造地建屋,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多項精簡程序建議,縮短造地時間,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

  有立法會議員估計,明日大嶼、北部都會區等發展可望受惠於修例,超過10萬個單位將提早供應;有智庫則認為,政府應一併精簡法定程序以外的行政工作,才能夠有效壓縮發展周期。

  大公報記者 邵穎

  修例涵蓋6條現有條例,包括《收回土地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城市規劃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鐵路條例》,修訂方向涉及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複性質相近的程序、明確在法例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以及精簡其他雜項程序以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各項措施對加快土地供應將起關鍵作用,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更可由13年大幅減至7年。《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並將在下周三(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目標明年上半年通過修例。

  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

  為加快發展,草案提出多項修訂,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包括在法定規劃程序進行期間,可同步處理收地的反對意見、批准收地後隨即開始收地和發放安置補償,無需等待有關工程獲批撥款,預料收地及清地程序可提早約18個月;此外,填海前毋須等待分區計劃大綱圖,料可把填海工程提前至少9個月開展。

  對於有擔心若政府已開始收地但撥款卻被立法會反對,發展局發言人相信,此類情況發生的機會微,認為社會普遍認同要加快造地,且當局申請工程撥款前,社會已就工程有充分討論及諮詢。發言人相信,未走城規程序的項目都可受惠新安排,包括北部都會區及棕地改為住宅房屋用途的申請。

  草案還賦權發展局局長,可把新界鄉郊地區正面對發展壓力,以及環境破壞風險的高生態價值地區指定為「受規管地區」,故當局可就區內的違例發展執法,以保護有關地段生態。發言人舉例,部分地區,尤其是大嶼南,如塘福及貝澳等的非法倒泥活動,由於沒有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當局無法執法。

  北都建設時間料縮減10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修訂有望令到在新界東北、洪水橋的餘下工程,以及元朗南發展區等超過10萬個單位,提早納入政府現在的10年房屋計劃,可以令北部都會區的建設縮減約10年時間。

  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員許雅婷認為,《條例草案》的措施預計可望縮短8至18個月不等的時間,雖然加快土地供應,但相對於長達十多年的發展周期,仍然是杯水車薪。她指出,單單修訂法例不足夠,須一併精簡其他法定程序以外的行政工作,例如優化新發展區的前期公眾參與、同步展開新發展區各期數的詳細設計、提早處理換地申請等,才能夠有效壓縮發展周期。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