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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外傭非法兼職 可囚2年

時間:2022-10-04 04:23:46來源:大公报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1條,如有外傭從事未經許可工作、開辦或參與未經許可業務,即屬違反逗留條件,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和入獄兩年。

  無牌販賣違公眾衞生例

  另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132章),任何人士如被控無牌販賣或無牌烹煮或加熱食物以供出售,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入獄三個月。如第二次或以後再次被定罪,最高則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228章),列明除非持有該署簽發有效的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如無牌販賣活動同時涉及阻街,執法人員會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加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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