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若不及時治療,隨時成為長期傷患,影響患者生計。現年65歲的曾先生曾是持牌電工,無奈工傷後未獲適當治療,恢復不理想右手至今仍無法提重物,最終被迫轉行,收入亦大不如前。他期望政府持續有不同的計劃,幫助工傷僱員。
曾先生回憶,2014年他仍做電工時,工作時因金屬梯老化發生意外,右手骨折,送入急症室後又做手術,經過近一年的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和休息才康復,但在公立醫院斷斷續續的治療,右手只恢復到以前的六成左右,到現在都不敢提重物,之後才知公司並未向勞工處呈報工傷,最後他要請律師才追回賠償。他亦被迫轉行。
部分公司沒主動呈報工傷
曾先生表示,不少工友因工受傷後,公司因不想承擔責任而不主動呈報工傷,他希望先導計劃幫到受傷工友及時治療,亦希望政府加強監管,幫助工友取得應得賠償。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權益主任吳偉樑亦提到,有地盤雜工工友曾因用力不當導致腰骨問題,出現坐骨神經痛等,一度嚴重至若站立時間較久,後頸、臀骨等位置會麻痹,遂向公司呈報工傷要求賠償,但因曾於公立醫院看診,在法庭上被公司認為是舊患而非工傷,未能得到賠償,時隔多年,該工友的腰骨位置仍有後遺症,只能做較輕鬆的散工維生,薪金少了大半。
吳偉樑表示,若當時該名工友有類似勞工處此次的計劃幫助,相信能及時得到適切治療,又可以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