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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輪消費券8.7發放

時間:2022-06-14 04:24:21來源:大公报

 

  圖:我可以領取消費券嗎?

  第二輪5000元消費券發放時間終於揭曉!8月7日起將分階段發放,發放形式及領取資格均有變動。

  領取消費券的電子支付工具由四款增至六款,八達通維持分三期發放,其餘五款則會分兩次發放。另外,消費券計劃旨在鼓勵在港消費,因此政府就新一輪消費券的領取資格加入新條件,凡在2019年6月18日後長期離港,或提早領取強積金「意圖永久離港」的人,除非留學、工作或在內地養老,否則將被視為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至於來港工作的專才、學生等,則可獲得半額消費券,即5000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強調,經過審慎考慮後,決定優化計劃,又期望分階段派發,市民可以消費更多,「慢慢使」,對本港經濟帶來提振作用。\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轉會:6月23日起申請 不轉會:毋須再登記

  政府昨日公布第二階段消費券發放詳情,電子支付工具營辦商增至六間,新加入中銀BoC Pay和滙豐PayMe。市民若希望「轉會」,可於6月23日至7月23日期間,經網上或八間臨時服務中心登記;若選擇「不轉會」,毋須做任何登記手續,政府會自動核對之前已登記的資料,讓合資格市民能在指定時間收到消費券。

  新一期消費券發放安排亦有改動。以往只有八達通需要分三階段領取消費券,其他支付平台可以一次過領取5000元,但今次五間儲值支付平台,包括AlipayHK、Tap&Go、BoC Pay、PayMe及WeChat Pay HK,亦改為分兩次領取。合資格人士可在8月7日領取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再在10月1日國慶日,領取餘下的3000元。八達通則維持分三期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尾數」,要到12月16日才可領取(詳見表)。

  社會有意見提出,已移民的市民,無法在港消費,不應獲得消費券。陳茂波認為,有關建議合理,由於移民毋須向特區政府申報,無法界定市民離境是否移民,去年派發消費券時曾經劃線,會考慮市民在過去24個月是否連續不在香港,經審慎考慮後,決定優化計劃。

  市民如果在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沒有特定原因下長期離開香港,將會視為不合資格人士。政府同時新增一項條款,若「意圖永久離開香港」,例如已提交申請「以永久離港為由」領取強積金,也會喪失領取資格。

  外地工作 內地養老 仍可獲發消費券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補充,只要在上述日子期間,留港一日或以外,仍然符合領取資格,離港留學、因工作關係派駐外地工作、「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受惠人,也可作為合理原因,繼續獲得消費券。

  另外,政府容許不屬於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可符合資格領取半額消費券,即5000元,包括透過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或企業家、來港就讀的人,涉及30多萬人。

  陳茂波指出,消費券分兩階段合共發放10000元,涉及700多億元,將會帶來經濟提振作用。

  學者議員:設限制無可厚非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認為,政府分期發放消費券,可以將刺激經濟的效益,延長至年底,有利各行各業。至於加入新一批合資格人士,由於他們在港生活、在港消費,安排合理;相反已移民的人,對帶動本港經濟沒有幫助,支持政府取消資格,「如果他們(已移民的人)推說,只是移居,有一日會回港,他們真的返來才說吧!」

  中大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李兆波也認為,政府限制移居人士領取消費券無可厚非,停止向他們發放消費券屬合理,建議在執行上可抽查個別人士的出境紀錄以作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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