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曾感染新冠,康復至今未滿6個月,需要打幾多針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A:若你在進入專科門診診所時康復後未滿6個月,無論曾否接種新冠疫苗,現階段無需接種。
Q:我曾感染新冠並已康復滿6個月,感染前曾打一針疫苗,我還需打針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嗎?
A:需要。但若是已打一針復必泰的12至17歲人士,則無需打第二針。
Q:我曾感染新冠,感染前已打兩針疫苗,我還需打針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嗎?
A:不需要。
Q:我是專科門診診所服務使用者,若我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是否無法求診呢?
A:你可以出示到訪前48小時內採樣進行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代替「疫苗通行證」要求。
Q:未滿12歲的小朋友在進入專科門診診所時,是否需要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A:不需要。12歲以下的兒童現時可獲豁免。
Q:我陪同患者進入醫療處所,是否可用核酸陰性證明代替「疫苗通行證」?
A:不可以,訪客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但領取快測套裝、接受新冠檢測、接種新冠疫苗,則可獲豁免。
資料來源:醫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