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肉類、家禽、蛋類
•進口要求:持有食環署書面准許及/或衞生證明
•罰則: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部分情況50萬元及監禁2年)
動物(哺乳類、禽鳥、爬蟲)
•進口要求:持有漁護署許可證及符合許可證上訂明的條款
•罰則: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
植物(包括種子)
•進口要求:持有漁護署發出的植物進口證及出口地發出的檢疫證明
•罰則: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瀕危動植物(含藥材、樣本)
•進口要求:持有《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許可證》
•罰則:最高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藥劑產品及藥物
•進口要求:持有衞生署進口證(個人隨身行李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使用除外);危險藥物須出口國家的出口授權書
•罰則:一般藥品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危險藥品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煙花爆竹
•進口要求:持有土木工程拓展署許可
•罰則: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家用電器產品
•進口要求:已獲發符合安全規格證明書(自用品除外)
•罰則: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住宅式氣體用具
•進口要求:獲得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及附有「GU」標誌
•罰則: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煙草產品
•進口要求:禁止進口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無煙煙草產品
•罰則:最高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另類吸煙產品)/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