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制中的種種問題引起本港各界重視。立法會上周通過由新界東北議員李梓敬提出的「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無約束力議案。多名議員表示,公務員體制積弊已久,包括存在缺乏清晰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升遷機制及獎罰機制,建議領導官員發揮跨部門統籌角色,協調不同部門。
加快處理違規行為
立法會九龍中議員楊永杰指出,目前公務員不論工作質素每年都會「自動增薪」,他建議特區政府將全體公務員薪酬同表現掛鈎,其中參與制訂政策的公務員的薪酬則要與其所屬部門的KPI掛鈎,令他們共同對政策制訂、執行的績效問責。他認為可由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等部門來制訂及量度KPI及評核標準,每個表現評級亦要設定獲取人員比率上限。
立法會新界東南議員林素蔚建議,特區政府應對公務員設立合適的獎罰機制,建議引入表現評級的限制機制,例如表現最好的10%員工有獎金,並對表現最差的10%發出警告信,連續兩次收警告信的公務員就需要凍薪,甚至革職。同時,她認為應改革紀律處分的機制,訂明每個程序的法定處理時限,加快處理公務員的違規行為。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李鎮強表示,政府各部門之間應該要有「命運共同體」的概念。在政府架構重組後,新上任的副司長要做到跨部門統籌角色,協調不同部門,提出方案破解大家所遇到的難題,這樣才能夠改善政府的施政效率,真正配合到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以結果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