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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普通法對香港的自由經濟體舉足輕重/司法制度完善 鞏固金融中心地位

時間:2022-05-28 04:23:33來源:大公报

  圖:出席論壇的陳弘毅(左一)表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經濟發展成功的其中一個要素。

  【大公報訊】在圍繞探討「為什麼普通法對香港的自由經濟體舉足輕重」的座談會上,多位出席嘉賓分享了普通法在香港的優勢,認為普通法鞏固及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可吸引其他國家來港投資營商。

  普通法能因時制宜適應需求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表示,香港成功的因素包括完善的法律及獨立司法制度,以及成熟的自由經濟體制,香港回歸後保持繁榮穩定,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亦奉行自由貿易原則。

  陳兆愷強調,普通法對自由經濟體系產生積極和正面的作用,有利於營造適合的自由市場經濟和營商環境。但隨着時代轉變,法律亦不容落後,普通法的靈活性可因時制宜,適應社會的需要及轉變,對於經濟發展活動和商業貿易模式極為重要。

  香港法制可成「品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出,回歸以來,普通法制度成為香港經濟發展成功的其中一個要素,即使近日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亦絕對不會影響香港普通法制度的運行。

  陳弘毅指出,自97年回歸到現在,本地的司法人才已經足夠應付香港司法制度的運作。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莫樹聯指出,香港運行的普通法有三個特點,一是建基於「一國兩制」,二是有悠久的傳統,三是擅長與世界各地打交道。他表示,香港有悠久的法治傳統,無論法官還是法律工作者都致力於維護法律體系的公正,這一傳統並不能被簡單地複製,而需要時間來培養。

  莫樹聯又認為,香港的法律制度可以成為一個「品牌」,不會因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國家的不同而歧視任何人,這對於與我們打交道的國家很有吸引力,能夠吸引不同的人來到香港投資、營商以及生活。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強調,香港的普通法制度透明、務實及獨立,可滿足外國投資者的所有要求。

  蘇紹聰表示,自己樂見香港未來繼續實施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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