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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案被告囚三年 「的哥」:判刑太輕

時間:2022-05-11 04:23:43來源:大公报

  圖:2019年10月,鄭國泉駕的士在深水埗被大批暴徒包圍襲擊,身受重傷。

  【大公報訊】2019年黑暴期間,一名的士司機在深水埗被大批暴徒包圍動「私刑」,多條肋骨折斷,全身披血。事後一名男經理和一名女教師被控暴動等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男被告承認暴動及非法集結時蒙面兩罪,被判監三年;女被告因已離世,已終止控罪。

  受害的士司機鄭國泉昨日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認為判刑太輕。「到目前為止,無一毫子賠過畀我,我身體依然遍體鱗傷,傷口隱隱作痛,工作能力已無法返回以前狀態,仲要不時被人電話騷擾,我想問呢條數我點追?」他又說,「斷肋骨不斷食止痛藥真係好辛苦,我而家一見一大群人就好驚,我有陰影,咁就一世。」

  「咬甩耳仔獲賠,我點解冇?」

  對於男被告被判入獄3年,鄭國泉憤憤不平說,「量刑起點係6年,減去認罪,都應該判4年左右,以太古城咬甩耳仔案件為例,被告判十多年,仲要賣樓賠償事主損失。我同樣被動私刑,點解冇賠償?被告判刑少咁多,公平嗎?」他不排除尋求法律意見後申請上訴,另亦會尋求如何追討遇襲賠償責任。

  案中男被告張子龍(32歲,報稱任職公司經理)、女被告鍾泳儀(25歲,報稱教師),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非法集結時蒙面等三罪。張子龍承認2019年10月6日下午5時許,的士司機鄭國泉被大約80名蒙面人圍襲時,他用腳踏向鄭,以及兩次用硬物打鄭。鄭國泉事後一共7條肋骨骨折。警方事後根據錄影片段鎖定被告身份,作出拘捕。

  法官李慶年判刑指,本案襲擊是偶發性,暴動時間維持約5分鐘,鄭受襲大約4分鐘,多人互相影響,未拿捏事件始末便對鄭施以無情襲擊,令人咋舌。相對其他案例,本案暴力程度屬中等。李官又指,被告受過高深教育,應有能力冷靜看待,弄清事實,惟他被暴力支配情緒,考慮案情後,判處他監禁3年。

  女被告已離世 終止控罪

  至於另一女被告,據知已經離世,她並非死於染疫或自殺,故終止控罪,她今年4月1日已缺席審前覆核。李官關注會否召開死因庭調查,控方稱警方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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