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質素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主席黃永忠數年前曾引入兩輛電動的士載客,他坦言兩次均蝕本收場,即使現時技術改進,也暫時無意再引入,建議政府如要推動電動的士,應考慮資助車主更換電池。他說:「第一輛車的電池用了幾個月就明顯損耗,第一次沒留意合約細節,更換電池要十多萬元,新車才30萬元,怎可能換?」他以數萬元將車賣出後,再花30萬元購入第二輛,簽約時要求電池在合約期有保養,「但一年多後電池續航力又出現不足」,最後他再以數萬元將車低價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