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為學生貸款還款人提供的免息延遲償還貸款安排,早前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延長,由昨日開始(4月1日),為期兩年。合資格的學生貸款還款人毋須償還應繳的本金及利息,貸款在延長的暫緩期內不會計算利息。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處表示,自3月開始已分批向合資格的學生貸款還款人發出通知書,通知他們安排的詳情。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表示,在延長安排下,所有已開始償還貸款的學生貸款人,以及於昨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畢業及開始償還學生貸款的新賬戶還款人,均可受惠於延長免息延遲還款安排。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又表示,在延長的暫緩期間,合資格的學生貸款還款人毋須償還應繳的本金及利息,貸款在延長的暫緩期內不會計算利息,他們的還款期亦會相應延長最多兩年,免入息審查貸款的還款人亦毋須繳付每年180元的行政費。還款人可選擇不延遲還款,並按原有的還款表如期還款,包括應繳的本金和利息,他們須在通知書發出日起計的四個星期內,回覆學資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