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20年職工盟時任主席吳敏兒帶隊到台灣民進黨總部與民進黨成員合照,其間公然展示寫有「光時」標語的「港獨」旗幟。
警方上月引用《社團條例》,向「職工盟」現任及前任等骨幹成員發信,要求在指定限期內,回應一系列問題及提供相關資料。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副主席鄧建華、司庫鍾松輝、前幹事王宇來及石珮妍,於本月24日到警察總部遞交回覆,但未有公開回覆的內容。《大公報》昨日向相關者查詢,但對方拒絕公開回覆內容。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職工盟多年來反中亂港,不少市民都深受其害,之前匆匆宣布解散,亦未交代任何情況,相關者有責任站出來,對香港市民作出交代。\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吳子硯
去年10月初職工盟宣布解散,惟至今其社團註冊依然未見取消。據悉,警方要求職工盟提交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
遲遲才回覆警方
《大公報》昨日向今次遞交回覆的多名成員查詢,當中黃迺元接聽電話後得知是《大公報》採訪時,即說:「目前只是向警方遞信回覆,具體情況不方便公布。」隨即匆匆掛斷電話。而近日在Facabook聲稱「已經如實答覆警方」的鄧建華,則一直未有接聽電話。
根據《社團條例》第16條,條例對每名幹事或管理該社團的人均有約束力,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有遵從有關通知的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據消息人士指出,警方可能正就職工盟多年來充當「外國代理人」,涉勾結外部勢力及收受美國及歐洲組織「黑金」,擾亂香港或其他違法行為的指控開展調查,亦有理由相信職工盟的屬會亦在警方調查範圍之內。
1990年成立的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為社團,《大公報》去年9月以系列報道揭露職工盟種種禍國亂港惡行,包括充當「外國代理人」,又踢爆職工盟是跨國反華工會「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的屬會,秘書長李卓人及前主席吳敏兒是ITUC理事。
《大公報》在調查中發現,職工盟於1994年至2003年間起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的「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合共1300萬港元的撥款,推動所謂的「民主運動」,當中更有部分撥款註明用於推動違法「佔中」活動。另外,李卓人妻子、前職工盟總幹事鄧燕娥出任董事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有人自1994年起合共收受美國、德國、挪威等西方組織共1.18億港元「黑金」,聲言是支持亞洲的勞工運動。
議員促警方徹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勇指出,相關者既已上交資料,相信警方將全面審視資料是否真確及完整,並深入調查有否違反《社團條例》及本港其他法例。他說,很多市民都希望職工盟可開誠布公,公開相關資料,令市民對於職工盟解散程度、銀行戶口餘額處理、旗下培訓中心交接等情況有清晰的認知。他又表示,職工盟既已被定性為反中亂港組織,希望有關部門加快審查,盡快依法處置相關人員等,才能減少市民因該組織所蒙受損失,對公眾作出交代。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亦贊同公開職工盟提交資料的具體內容,她認為職工盟在香港多年,始終以反中亂港為目的,做盡壞事,恐不少市民深受其害。她說,職工盟早前匆匆宣布解散,從未交代任何情況,涉及市民利益的戶口餘額、培訓班等,市民皆一無所知,相關人等有責任站出來,對香港市民作出交代。
此外,葛珮帆又指出,聽聞警方早前要求職工盟3月3日前遞交有關資料,卻遭延至3月24日,「為何要拖延?是否是為了有更多時間毀滅證據、掩飾罪行?希望警方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