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2月24日開始擴大「安心出行」適用範圍,並落實「疫苗通行證」安排,截至本月中,警方及食物環境衞生署合共發出105次勸喻/警告、告票及檢控。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加大執法力度,勿令市民產生違法不究的錯覺。
食環署表示,自2月24日至3月18日,共巡查餐飲處所10098次,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規定的餐飲處所負責人提出20宗檢控。
警方表示,自上月24日至3月16日,已就599L章進行15處指明處所報告及巡查,發出1次告票,未有發出勸喻/警告及檢控;就599F章警方報告及巡查了868個餐飲業務處所,發出1次勸喻/警告、3次告票及8次檢控;其他表列處所報告及巡查1347處,發出1次勸喻/警告、56次告票和15次檢控。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政府應就防疫規例加大執法力度,不應令市民產生違法不理的誤解和抗疫鬆懈。她指出,疫情持續嚴峻情況下,守法已經超越法治的概念,違法不僅是受罰責,更賦予多重含義,包括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她又提到,隨着社交距離措施放寬,市民更應謹守規例,珍惜來之不易得以放緩的抗疫成果,以免疫情反彈出現第六波、第七波令本港各行各業再蒙受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