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黃浩輝報道:警方在去年12月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他收購一間本地公司後,被一名銀行職員以涉及犯罪活動為由,凍結公司戶口內約1400萬港元貨款,惟相關款項不但被離奇轉走,更有不明人士與其聯絡,勒索100萬港元戶口「解凍費」。警方經深入調查後,上周五(14日)以「串謀詐騙」、「洗黑錢」及「行使虛假文書」罪拘捕四男一女(31到60歲),包括犯罪集團主腦、擔當內應的銀行職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
勒索100萬「解凍費」
灣仔警區刑事支援隊督察黎焯楓交代案情時表示,事主在內地透過中介收購一間本地公司後,用戶口收取約1400萬港元的生意貨款。一名銀行經理及後與事主聯絡,聲稱他涉嫌參與犯罪活動,要求凍結其銀行戶口。
黎續指,事主驚覺該筆1400萬貨款竟在凍結狀態下被無故轉走,立即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即時聯絡銀行截停轉賬及加以凍結,另發現事主當日完成收購後,並無及時跟進銀行戶口轉名事宜,涉事公司有前任董事見有隙可鑽,將貨款轉移至其他戶口,最後被警方拘捕。
黎焯楓說,由於受害人無法動用被凍結的資金,犯罪集團男主腦(49歲)向事主勒索100萬港元贖金,以換取解凍戶口及歸還全數1400萬港元。該名主腦上周五相約事主面交贖金時,被早在附近埋伏的探員當場拘捕,再追蹤傀儡戶口持有人,以涉嫌洗黑錢拘捕他們。
灣仔警區反黑組督察陳梓銓指出,本案非單純詐騙或洗黑錢,而是蓄意利用他人對開戶或對法例的無知,以及借機濫用職權來設下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