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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納規管/大麻二酚產品 應列作危險藥物

時間:2021-12-01 04:25:40來源:大公报

  圖:一間CBD產品專門店,一款稱可緩和緊張焦慮感的高濃度CBD口服液沒有出售,店員含糊其詞稱產品售罄。

  一直關注「含大麻產品」入侵社區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大麻二酚雖無精神活性作用,不受《危險藥物條例》規管,但有關產品或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大麻素,而生產商亦未有清楚列出產品成分,令使用者染上毒癮風險大增。

  攝取過量 可致肝腎中毒  

  葛珮帆表示,長期或過量攝取大麻二酚,可導致肝、腎等器官中毒;若同時服用其他藥物,更可能影響藥物於血液中濃度。

  早於2018年,民建聯已向政府當局表示關注本港銷售大麻成分產品的情況,很多家長亦向葛珮帆反映,擔心子女不慎使該等產品,危害健康,她已在上月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對此的關注。

  現時未有專門的條例,管制新型大麻成分產品,葛珮帆要求政府收緊《危險藥物條例》規定,對含有大麻二酚成分的產品作出適切規管,保障市民健康。她亦促請執法部門加強巡查及執法,杜絕含有四氫大麻酚的產品於市面銷售。

  葛珮帆參選今屆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該界別共有51人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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