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有機食物」,可能人人都有不同解釋。消費者委員會早前調查時曾作較清晰說明,稱有機食物泛指「按照一套有機農業方法生產、處理、加工以至銷售,並經來源地的認證機構或監管當局認證的食物。」有機農耕一般不用農藥、人造肥料、化學添加劑,減少因攝入化學殺蟲劑或除草劑而影響健康。
本地生產的有機食物以蔬菜為主,而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資源中心是本港主要的認證機構,標準依據IFOAM(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認證。消費者可以憑資源中心發出的標誌,分辨有機產品。
不過,香港法例上仍未有對「有機」作出定義,僅靠民間認證機構及業界自律。早在2011年,政府曾就應否規管本地有機食品的生產和銷售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當時結論是認為沒有迫切需要進行立法,不過,事實是進食有機菜近年已大受市民追捧。
黃煥忠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監管有機市場的銷售及認證證書等情況,並設立發牌制度,確保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