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中,李宇軒(戴黑頭套者)等八人經深圳灣口岸遣送返港。
因偷越邊境罪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的八名港人,早前刑滿出獄,隨即被內地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當中「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涉嫌串謀與壹傳媒黎智英等人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和內地,被落案控以香港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另外兩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李宇軒正在接受強制檢疫,缺席聆訊,繼續還押。\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30歲被告李宇軒被警方國家安全處落案,控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共三罪。控方昨表示,李宇軒於本周一抵港後須接受強制檢疫,14天隔離令於4月4日才屆滿。
控方申請暫時先押後八日至下周三提訊,屆時李仍在接受隔離,故豁免應訊。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下令李宇軒還押交由懲教署看管。
無牌管有用過的彈藥
根據控罪書,李宇軒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陳梓華、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串謀協助罪犯罪指出,李宇軒涉於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陳梓華、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受檢控。
無牌管有彈藥罪則指稱,李宇軒涉於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B座某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七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據了解,李宇軒本來是一名電腦程序員,後來為組織「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當義工,並涉參與勾結外國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