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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追 蹤/本票存律師行 將成買樓新常態

時間:2021-01-14 04:23:34來源:大公報

  圖:本港物業買賣以「支票交易」將成為過去,「本票交易」或將成為新常態。\大公報記者蕭霖攝

  「黃馮律師行事件」前車可鑒,不少樓宇買家和賣家都擔心再出現律師行資金被凍結的情況。有苦主「撲水」後完成交易,向律師行表明「最後以本票交易」。有律師行稱,「本票交易」或將成為新常態。有銀行表示會研究改善放款渠道,以減低日後同類事件對客戶帶來的影響。\大公報記者 關據鈞

  律師行為客人託管金錢進行樓宇交易,源於避免賣方收錢後「走佬」,亦避免「買方」開空頭支票等問題,以律師的專業作為把關者。

  不過,最近十年,香港律師會先後有逾20宗介入行動,無論是剛爆出黃馮律師行,還是過往何伯華律師行事件等,都令不少業主大失預算,蒙受不同程度的損失。如果是買家或買家的按揭銀行剛入尾數(最高可為樓價90%)到律師行,但律師行轉發予賣家的支票,因介入事件而無法兌現,就更損失慘重。

  用支票 步驟多 易出錯

  黃馮律師行事件苦主之一的匯哥正處於尾數期,損失慘重。「因為事發後,仲有幾日就交易,否則要『殺訂』。我之後好辛苦,問屋企人、親戚朋友借,自己又去出面借,終於夠錢趕及在交易日補回款項。因為要找新律師樓,佢知我打死都唔再入錢落律師行,就建議我同銀行都開本票交易。」

  《大公報》向不同的律師行查詢,了解到因為黃馮律師行事件,近期要求用本票處理尾數的數字有所增加。有律師行合夥人表示,其實這是好事,「要睇住個客戶戶口,我哋律師樓要請專門嘅文員,每日對清楚入嘅數同出嘅數,然後我哋其中一個合夥人再對返銀行條大數同簽名。個客(買家)入咗票畀我哋,兌現到之後,我哋又要出一張票畀賣家,基本上一來一回已經四五個步驟,仲未計有啲客大頭蝦唔記得撥款去支票戶口彈票,要又再計過條數。」

  他表示,理解大部分客人都會做按揭,如用本票交易,買家要先買一張非按揭部分的本票;承按銀行又要安排另一張按揭部分的本票,比過戶複雜;但如律師行出事,例如是次黃馮律師行事件,銀行亦不能置身事外。他預料,按照目前的情況,相信以本票交易,將會成為新常態。

  有律師行合夥人表示,目前滙豐會視乎情況,在客人要求下安排以本票處理交易:「佢哋較為多開本票,但我知其他銀行都有。主要都係好擔心會案件重演嘅買家,部分係苦主,銀行都會配合嚇,希望幫到佢哋。」

  《大公報》向銀行了解,中銀表示,由於樓宇買賣交易涉及不同的持份者,該行將繼續密切留意事件的最新情況,並會與相關方積極研究不同的可行方案;恒生表示會按需要檢討按揭流程;渣打正研究以其他可行方式作為樓宇買賣交易之放款渠道,以減低日後同類事件影響;東亞表示,會因應客戶的個別情況作相應安排,暫時未見相關查詢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身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昨日與苦主群組的其中十名代表會面。張國鈞表示,關注到事件背後的制度漏洞問題,承諾會將問題帶入立法會內討論,將在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例行會議排上議題,並已邀請了律政司、律師會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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