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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失修唐樓管理鬆 消防設備陳舊

時間:2020-11-17 04:23:22來源:大公報

  發生奪命火的唐樓廣東道560號業主為活躍政界的鄭承隆任董事的海外註冊(BVI)公司持有。資料顯示,自2008年以來,該幢唐樓曾四度被屋宇署發出通知為建築物進行修葺、驗窗及驗樓。消防處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廣東道560及562號屬於1951年落成的建築物,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所監管,並需要改善消防安全。\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文)突發組(圖)

  根據紀錄,消防處和屋宇署尚未向該樓宇展開聯合巡查,故此並未向樓宇的擁有人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消防處在過去五年(2016年1月至今)未有接獲廣東道562號阻塞大廈逃生通道或消防安全的投訴或進行相關巡查。

  租予少數族裔 走廊多雜物

  消息指,有發展商原計劃購入三棟物業包括事發唐樓後另起酒店,但最後因其中一棟售價太貴而擱置興建酒店計劃,業主遂將唐樓單位出租予少數族裔人士居住。

  廣東道560號唐樓1951年落成,迄今樓齡已69年。街坊指其管理寬鬆,住戶將雜物放置走廊,大廈的消防安全設備陳舊,因此發生火警後瞬即釀成奪命大火。

  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接受《大公報》查詢表示,唐樓加裝喉轆和警鐘並不困難,困難在於加裝大廈水缸、喉轆水缸,若唐樓要改做商業用途,須要改地契和補地價,其後在每層樓加建消防花灑設備,但舊唐樓的設計,在結構上可否容納現時的水缸,需要結構工程師做勘察。

  要求拆除破爛支架

  屋宇署資料顯示,該署曾在2008年援引《建築物條例》,向大廈發出「就建築物或建築工程的拆卸或改動發出的通知」,及後再於2018年11月先後發出「對建築物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及「對窗戶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通知,即要求強制驗樓、驗窗。2019年大廈屋宇署再度發出通知,要求拆除面向後巷圍牆一個破損的金屬支架。

  大公報記者翻查紀錄,發現起火的廣東道562號唐樓及毗鄰560號唐樓,業主均於2005年由一家珠寶公司售予名為Starnet Resources Limited的公司各以1100萬元,即以2200萬元購入,交易文件上由鄭承隆(Edwin)以買家董事身份簽署合約,中、英名稱與政界中人鄭承隆相同。

  現年45歲的鄭承隆活躍政界多年,曾任多個公職,2014年擔任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同年10月鄭加入新民黨並任副主席,翌年獲推選為香港交通安全會會長,惟2014年7月他退出新民黨,翌年12月加入新思維並任副主席。2017年特首選舉中,鄭承隆為候選人胡國興擔任競選辦公室副主任,今年6月鄭退出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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