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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彈掟葵涌警署 18歲青年囚3年10個月

時間:2020-09-29 04:23:25來源:大公報

  圖:葵涌警署當晚遭黑衣暴徒隔着馬路投擲汽油彈

  【大公報訊】18歲任兼職音樂導師的青年,今年初向葵涌警署擲汽油彈,警方經追查再在其租用的錄音室搜出多達11枚汽油彈及原材料。涉案青年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稱受傳媒渲染影響才犯案。區域法院法官斥責他蓄意針對警署犯案,行為直接衝擊法治及公共秩序,在區院同類案件中「史無前例」,故判監3年10個月以收阻嚇作用。

  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被告陳俊輝,犯案時只有17歲。他早前求情時同意自己的犯罪所為不會為「修例」帶來任何幫助,冀望其他示威者不要仿效他。

  購買原料 網上自學製彈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案發時本港已發生過多宗與示威有關的暴力衝突,多次有人「無差別」投擲汽油彈,情況嚴重,故陳俊輝今次使用這種暴力,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加以打擊同類罪行。此外,據案情顯示陳俊輝是自行購買可製成汽油彈的材料,再上網根據網上影片自學製造汽油彈,更在住所以外另租地方儲存,法官指陳早有預謀,絕非一時衝動犯案。

  早有預謀 絕非一時衝動

  法官又指,案發時有一名女途人行經現場附近,由於汽油彈是危險及不穩定的武器,故認為陳俊輝應慶幸犯案時沒有傷及女途人,否則或會被起訴「縱火而罔顧人命傷亡罪」,刑罰會更嚴重。除了陳俊輝坦白認罪外,法官不接納其他減刑因素,最終判監3年10個月。

  案情指,今年1月29日晚約8時,陳俊輝等三名黑衣蒙面男子從葵芳邨向葵涌警署的停車場閘口,投擲至少三枚汽油彈,以致閘口外的路上着火冒出數個火球,黑衣男隨即逃離現場。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追查到陳俊輝在犯案前曾出入附近的金發工業大廈,遂於2月4日將他拘捕。在警誡下,陳承認與兩名遊行時認識的男子,曾向警署擲汽油彈,稱是因為「好玩」,但拒透露其餘兩男的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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