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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警力嚴防黑暴十一恐襲

時間:2020-09-29 04:23:23來源:大公報

  圖:去年十月一日,暴徒藉遊行為名在多區作亂。今年國慶日又是中秋節,攬炒派再謀「恐襲」

  後天(10月1日)既是國慶日又是中秋節,攬炒派及黑暴分子再謀「恐襲」,在網上鼓吹涉暴力的所謂「月夕行動」。警方日前就民陣申請十一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提出上訴,昨日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保安局嚴正指出,相關活動屬未經批准的集結,任何人就遊行作宣傳或公布,以及參與遊行皆屬違法,並強調警方會果斷執法。警方目前評估,相信當日出現暴力的風險頗高,將會調派不少於6000警力執勤,嚴正執法。\大公報記者 黃慶輝

  上訴委員會維持反對遊行

  民陣原定在10月1日舉行遊行,申請由銅鑼灣起步,行至中環遮打道與畢打街交界。上星期警方已對此發出反對通知書,理由包括有違限聚令及防止暴力事件發生,民陣不服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日經過逾兩小時聆訊後,一致裁定駁回民陣的上訴。

  保安局發言人昨日表示,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已決定維持警方反對十月一日舉行公眾遊行的決定,相關活動屬未經批准的集結,任何人就遊行作宣傳或公布,或參與遊行,都可能觸犯法例。保安局留意到,有人於網上宣稱不會理會遊行是否獲批准,會繼續參與遊行,並鼓吹使用暴力,包括投擲汽油彈、非法堵路等宣泄訴求。局方強調,該等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若定罪可判長期監禁。

  保安局提醒市民切勿宣傳、公布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亦不應參與受禁的群組聚集。針對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採取果斷行動,嚴肅依法處理。

  保安局指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遊行集會自由並非絕對,可為保障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他人權利等需要,以法律加以限制。法庭裁決更指出,示威一旦牽涉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便是超越受憲制保障的和平示威的界線。觸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而觸犯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此外,有關遊行亦可能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相關罪行,聚集更有可能增加新冠病毒病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市民及商店恐受暴徒攻擊

  港島總區警司(行動)張志偉表示,警方重視市民遊行集會權利,惟疫情不斷轉變,在諮詢衞生專家意見後,認為今次遊行會大增社區爆發風險,在過去活動進行期間或完結後,均有暴力事件出現,警方須要保障公眾安全,有責任反對遊行。

  港島總區總督察(行動)陳禮文表示,暴力事件在活動中發生,全因民陣未有與暴力示威者割席,網上已流傳有關「十一遊行」的各種文宣,號召大量人群聚集,舉行「不和平活動」,警方有理由相信持不同意見的市民、商店會成為攻擊目標,暴力示威者也可能混入人群,故有需要阻止激進示威者騎劫遊行活動。

  「黑暴」群組留言叫帶武器

  《大公報》發現近日網上多個「黑暴」群組紛紛「吹雞」,在十一當晚發起所謂「月夕行動」,強調要「突破樽頸(暗指會有暴力行動),呼籲「勇武手足」到時要上演一場「大規模暴力衝擊」。直至昨晚,該群組已有超過800個留言,不少揚言「一定會參加」,並呼籲到時要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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