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12日,法援署共接到463宗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署方共批出359宗申請,獲批率接近八成;獲批的個案中,更有326人獲分配自行提名的大律師,佔逾九成。33人的提名遭拒絕,最終委聘不屬親自提名的大律師,僅佔全部申請的8%左右。
律師:審批應多徵詢意見
前廉政公署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日前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直言,法援制度容許申請人選擇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內的資深大律師,「這是相當荒謬的」。
郭文緯又說,「正如你到政府醫院看醫生、做手術,你可否請養和醫院最頂尖的醫生?無可能嘛!」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若果暴徒沒有合理抗辯的理由,法援署不應輕易批出法援。
根據現時與黑暴有關的案件,不少被告最終被判入獄,他認為法援署似乎不應該批出無罪抗辯的法援,而是批出認罪減刑的法援。法援署在審批申請時,亦要徵詢多種法律意見。
馬恩國又指出,雖然現時有規定大律師或律師不能接辦超過某個數目的案件,但大部分的被告都會選擇同一政治立場或有經驗的代表律師,而「黃絲」律師在法律界仍然是大多數,所以難以在機制上杜絕公帑輸送給「黃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