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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襲警17歲少女圖「着草」被捕

時間:2020-07-19 04:23:35來源:大公報

  圖:涉案17歲少女曾經多次參加暴亂活動\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黃慶輝報道:一名17歲少女受到「獨人」感染參加多場暴亂,去年9月竟然在港鐵沙田站咬傷一名女警手臂,被控以襲警罪名,原本於本周二(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惟她企圖棄保潛逃,前晚在香港國際機場擬離境「着草」往英國,被入境處職員揭發報警,警員將少女扣查,有人被捕後第一時間不是通知家人,而是致電「獨派」區議員到警署協助,可謂中「獨」太深。

  受「獨人」感染變激進

  涉嫌上庭前企圖「着草」往英國的少女孫×橋(17歲),她去年9月25日在港鐵沙田站內集結期間,咬傷一名女警的右手臂,被捕後控以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於三月二十三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孫獲法庭批准保釋,其中一項保釋條件為不准離港,並於本周二(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

  據了解,孫女與家人居住大圍豪宅名城一單位,家境不俗,惟受到「獨人」的感染後,性情變得激進,在過去一年多次參加暴亂均站在前線位置,與不少「獨派」區議員有聯繫,有人被控襲警罪後,見不少「獨派」主腦如黃台仰、陳家駒、羅冠聰等都能成功逃離香港到外國,擬有樣學樣企圖逃往英國,以逃避刑責,但最終未能成功。

  消息稱,前晚九時許,孫女購買了一張往英國的單程機票,企圖在香港國際機場離境「着草」,入境處職員發現孫女為禁止離境人士,馬上通知警方,警員到場以「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將其拘捕,帶返機場警署扣查,案件昨日已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後竟先電「獨派」區議員

  有人被捕後不是即時聯絡家人,而是致電相識的區議員到來協助,據悉,在過去攬炒派所謂「初選」中勝出的天水圍區議員伍健偉、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聯同律師到達警署。

  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襲警罪有「輕」、「重」之分,目前本港有兩條法例作檢控,分別為《警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兩條條例最大的分別在於刑罰不同,前者循簡易程序定罪後,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後者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

  至於「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法庭可下令將該人士羈留扣押;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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