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立法會通過產假延長至十四周,是準爸爸準媽媽的喜訊
【大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產假將由目前的10周延長至14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預計,有關措施在今年年底實施。
僱員補貼上限8萬元
《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法定產假由目前的10周延長至14周,休假僱員可獲得五分之四工資,延長產假所衍生的薪酬由特區政府通過行政措施,以報銷形式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8萬港元。
羅致光表示,從個別僱主的角度,特別是從中、小、微企角度而言,延長產假會有一定的人手壓力。他希望大家都接受這是發展所需。從友善家庭政策、婦女權益和嬰兒福祉的角度,延長產假至14周是必須以及最低限度的。勞工處會盡快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以期提早在今年底前實施修訂條例,並在明年上半年內,由特區政府向僱主發還新增產假薪酬。
資料顯示,內地大城市產假是一百二十八天,韓國是九十天,日本為十四周,新加坡則是十六周。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延長法定產假有助支援和鼓勵在職婦女持續餵哺母乳,衞生署會繼續循多方面推廣、維護並支持母乳餵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