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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倡立法打擊偷拍裙底

時間:2020-07-07 04:23:3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針對現時並無針對窺淫或未經同意拍攝私密處等罪行,保安局根據早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報告書,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包括將拍攝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如廁和性行為等,列為觸犯窺淫罪或私密窺視罪,而未經同意「拍攝裙底」等的行為,被視為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當局會向公眾諮詢三個月,政界對此表示歡迎,但擔心仍有漏洞。

  不包括「拍攝衣領」行為

  保安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包括訂立窺淫罪和私密窺視罪,後者亦作前者的交替罪行;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但技術上不包括從上而下的「拍攝衣領」行為。此外,當局建議訂立發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及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罪,因為現時未有特定法例處理有關發布、傳閱、出售或以任何其他形式發放非法取得的相片或影片。當局又建議,將有關罪行納入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議員擔心有技術上漏洞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支持當局的建議,相信能加強阻嚇力,然而仍存在令人憂慮的因素。假如定罪元素需包括「發放者意圖導致受害人受困擾,或明知或有理由相信發放該等影像會導致或可能導致受害人受侮辱、驚恐或困擾」,她擔心有發放人因「炫耀」心態想向朋友及其他人發放影像,而不構成罪行。由於現時類似的炫耀伴侶關係並不罕見,當局必須妥善處理,保障被發放人的私隱。

  她又說,女性在私人或公眾地方被「高炒」拍攝胸部露點影像及發布,是對女性極嚴重的侵犯及傷害,當局亦應立法規管以保障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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