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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論壇/火車「下鋪共享」 讓是人情不讓是道理

時間:2024-04-21 04:03:24來源:大公报

  圖:在一列由廣西出發的夕陽紅旅遊專列上,幾位老人在卧鋪鋪位上下象棋。

  近日,內地網絡上一段拍攝於火車卧鋪車廂的視頻引發網民熱議。片中一位老人抱怨幾位年輕人在硬卧車廂的下鋪鋪位上掛了床簾,把下鋪變成了「獨立空間」,自己原本想坐在下鋪休息卻無從落腳。不少網友認為,幾位年輕人花錢購買了下鋪,就擁有完全的使用權,老人的抱怨是圖自己方便,完全不講道理。但也有網友表示,上鋪和中鋪旅客「習慣性」到下鋪休息,是多年來形成的人情默契,況且謙恭禮讓本就是中華傳統美德。火車上最「搶手」的下鋪,究竟應不應該「共享」?還是說,「讓你坐是情分,不讓你坐也是本分」?/大公報記者 李陽波

  該讓

  退一步更美好 助人就是助己

  觀點 1

  「讓」乃傳統美德

  以謙讓換溫情

  國企員工王騫:

  •小時候和父母乘火車經常是人擠人。但是大家都很謙讓,互幫互助,甚至很多人會主動讓出自己的座位和鋪位給別人休息。現在生活好了,但人情味卻慢慢淡了,如果每一個人都多一份包容和理解,那我們的旅途和生活會更好。

  大學生小張:

  •懂禮貌和善良是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如果你坐在座位上或躺在卧鋪上,身邊站着一位老人或者小孩,你會無動於衷、熟視無睹嗎?我絕對做不到。

  機關幹部馬先生:

  •該讓不該讓,原本就不應該成為一個話題。中華民族數千年謙恭禮讓的美德和傳統傳承至今,火車下鋪讓人坐一坐這種最起碼的人情和溫情,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有。

  觀點 2

  適時換位思考

  無需斤斤計較

  鐵路職工李女士:

  •試想一下,如果你這回買到下鋪,拒絕上鋪旅客坐在自己的鋪位休息,那下回你買到上鋪,還好意思去請求別人的幫助嗎?換位思考,這件事就不是問題。

  私企負責人麥先生:

  •和氣生財,記得六年前在火車上我把自己的下鋪換給一位體型很胖、氣喘吁吁的上鋪大哥,下車時他很感激地留了電話,後來他成了我事業中的貴人。

  退休老人徐平安:

  •老年人身體原因,有時出行需要關照和幫助。每每在火車上在旅途中,遇到愛心人士的幫助,那種溫暖會讓整個旅途都更加多彩。每個人都會老去,今天老人的境遇就是你明天的寫照,每一個人都能換位思考,得到的就會永遠比失去的多。

  觀點 3

  車廂公共空間

  本無「私人領地」

  中學教師薛小姐:

  •火車硬卧本來就是6個人,加上過道,只有4個可以坐的地方。個人認為,雖然你買了座位和鋪位的使用權,但你沒有買斷空間的使用權。這麼狹小的空間,你掛個簾子,人為的將公共空間隔離開來,變成自己的私人領地,這不是維權,而是自私和狹隘。

  網友文清:

  •如果這種「我買票了我就可以掛簾子」的邏輯講得通的話,那我是否可以在巴士上裝簾子?地鐵上、高鐵上呢?有些事情明明就是各讓一步的事情,非得上綱上線,最後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

  快遞員小王:

  •火車空間本身就是公共空間,非要認為可以是私人領地。既然要保障下鋪的權益,中鋪的權益也要保證。下鋪的簾子上端是否佔用了中鋪的床鋪呢?我經常買下鋪,我從來不會不讓人坐下。如果我睡覺,坐的人自然也會離開。

  不讓

  「人情卡」勿濫刷 下鋪誰買誰用

  觀點 1

  鋪位並非公用

  買方擁使用權

  文化公司職員小曹:

  •下鋪不是公共區域,下鋪乘客擁有完整使用權。現在年輕人非常注重隱私,我的睡姿不想讓別人看到。而且買了下鋪就是為了好好休息,你租了房子我非要蹭住,你願意嗎?

  法律專家岳先生: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乘客在購買車票後,和承運人也就是鐵路公司之間建立了合同關係。車票上的信息是對乘客在列車上擁有特訂座位或者鋪位使用權的確認。上鋪乘客購買的是上鋪的使用權,下鋪乘客購買的是下鋪的使用權,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講,上鋪的乘客無權直接坐在下鋪上。

  外企白領顏小姐:

  •我是女孩子,如果我躺在我的鋪位,身邊坐一位陌生的男人,我覺得很不安全。到了夏天,衣着單薄,女孩子躺在下鋪掛個簾子,也避免了人來人往的尷尬。

  觀點 2

  善意並非應分

  投桃才能報李

  醫護人員白小姐:

  •如果我是下鋪乘客,對方禮貌詢問是否能坐一下,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會拒絕。但現在很多人卻把坐下鋪當成應分的了,既不徵求同意也不打招呼,就一屁股坐在人家下鋪上,坐完了還不領情不道謝,這種絕對不能縱容。

  出租車司機李先生:

  •火車下鋪賣得最貴,你既然沒買下鋪、沒多掏錢,就不能理所應當享受下鋪的權益,況且過道公共座位完全可以滿足上鋪中鋪休息的需要,為何非要佔人家的便宜?

  超市業主袁先生:

  •投桃報李,什麼事情都是相互的,我一直都尊重愛戴老人,但我只會對通情達理、謙遜謙讓的老人報以尊重和愛護,對那些為老不尊、強行霸道的,我只會嗤之以鼻。

  觀點 3

  法理大於人情

  拒絕道德綁架

  自媒體博主嬌嬌:

  •以前一些規矩約定俗成,是受制於德,大家也還都有「德」,相互理解相互謙讓一下。現在一部分人把別人的「德」當成自己應得的利益,用道德去單方面約束和要求別人,就是極度的利己。

  傳媒工作者賈先生:

  •無論是法律還是鐵路部門的規則都明確規定,只要合理合法買了下鋪的票,那使用權完全屬於下鋪票所有者。下鋪的完全使用權受到法律保護。反而所謂的「共享下鋪」只有人情,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做人做事都應該以法理為基準吧?

  農民古先生: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個人一部手機,就可以隨心所欲,利用所謂的曝光去脅迫別人。就像那個要求年輕人讓出下鋪的老人,拿出手機一拍視頻,張口閉口都企圖煽動網絡輿情。是非公道自在人心,遇到道德綁架一定要堅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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