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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鄧中華:人大常委會可再制定國安法律

時間:2020-07-05 04:23:28來源:大公報

  圖:鄧中華表示,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國安法,並不是一次性的授權,將來可因應實際情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

  這裏面核心點就是,國家安全事務屬於中央事權。──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近日接受央視訪問時表示,5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國安法,並不是一次性的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來可以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就危害國家安全有關行為定罪量刑。香港國安法僅對四種罪行作出規定,目的就是要重點打擊當前在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本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國安法目前涵蓋的範圍並未完全堵塞所有國安漏洞,一旦出現新的問題,理所當然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法律。\大公報記者 文軒

  鄧中華指出,香港國安法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內容的綜合性法律,是經過慎重考慮才把三方面內容都包含在一套法律中,一方面是根據全國人大決定,另一方面是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性,確保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能變成一個有效的制度,「這裏面核心點就是,國家安全事務屬於中央事權,這部法律的法理依據和法理出發點都是基於這一點。」他指出,中國刑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規定了十多項,但香港國安法僅針對其中四種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目的是要重點打擊當前在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安行為。現時中央在港機構僅對該四種罪行進行管轄,且大部分案件是由香港特區政府相關機構去審理。

  鄧中華表示,香港自從回歸祖國之日起,就重新納入到國家的治理體系,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和實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既能為在香港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制度和機制保障,又能切實推進中央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落實。

  譚耀宗:有需要時可再修訂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中央有權在有需要的時候,對全國性法律作出修訂,「在制度上是完全沒問題的」。他說,香港國安法只是針對目前香港最嚴重的國安問題,特區政府仍需訂立基本法第23條,完善有關法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認為,中央希望通過兩個階段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首階段即通過現時已訂立的香港國安法,針對最突出、最嚴重的國安問題予以打擊;第二階段則是希望特區政府自行訂立基本法第23條,填補國安法的不足,但如果特區政府未能自行立法,中央自然可以對香港國安法作出修訂。

  本身是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指出,香港國安法僅針對四種罪行,是為了集中力量解決當下最嚴峻的問題,但並不代表完全堵塞了所有國安漏洞,所以一旦出現新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理所當然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法律。他指出,內地實施的國安法囊括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十餘個範疇,中央沒有將之完全套用於香港,也是顧及到香港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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