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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與「風火輪」

時間:2020-06-16 04:23:44來源:大公報

擬只准在單車徑行走

  圖:《大公報》曾就玩命電動滑板車造成的多宗致命交通意外作報道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本港近年發生多宗電動滑板車致命交通意外。政府計劃修訂法例,規管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輔助單車及電動輪椅等電動移動工具,建議日後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輔助單車等可在單車徑使用,電動輪椅則只准在行人路使用。運輸署將於今年下半年起在科學園及將軍澳進行實地測試,並收集市民意見,預計明年展開修例工作。

  根據現行法例,電動滑板車、或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均屬於「汽車」,必須領牌方可使用,否則屬違法,不少人都在晚上至清晨「偷雞」使用;由去年十月至今年三月,本港先後發生四宗相關致命交通意外,政府決定修例規管。

  殘疾人士輔助工具設限速

  運房局及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文件指出,現時本港的道路基建設計以汽車為中心,並無任何專設的單車線,加上即使在非商業中心區,亦人多車多,路旁活動亦十分頻繁,故建議不准許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單輪車、電動雪屐及電動滑板等電動移動工具和電動輔助單車在行車道上使用。

  參考其他地區規管制度及多項本地因素後,政府建議,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不能在馬路上使用,但可在單車徑使用,如有合適的規管及安全要求,料有關工具使用對單車交通的影響相對輕微。至於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等電動個人移動輔助工具,是殘疾人士及長者重要的出行工具,建議實施速度限制,並獲准在行人路上使用,但不能在單車徑或馬路上使用。

  運輸署將於今年下半年在科學園及將軍澳進行實地試驗,包括試驗公眾對在單車徑使用上述電動移動工具的接受程度,其與單車的互動,以及對使用者施加若干安全要求的成效。署方亦會繼續制定相關規管及技術要求,包括速度管制、安全裝置及使用者年齡限制等,亦有意引入罰則,預計明年展開《道路交通條例》修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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