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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商場違契佔公共空間 地政總署被轟執管不力

時間:2020-01-15 04:23:4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馮錫雄報道:不少商場會在行人通道舉辦主題活動,藉以吸引人流,或容許食肆租戶的座椅佔用公共通道,涉嫌違反地契條款。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地政總署執管不足,有個案違例長達十個月,才發出警告信,也沒有主動追收應得的短期豁免費,五年間損失數以億元計。

  現時部分私人商場,按地契必須在商場內提供公共行人通道及公共廣場。申訴署主動調查發現,地政總署在公共通道方面執管不力,例如有商場在公共通道上放置桌椅,卻沒有執管。

  公署舉例,某商場被當區地政處發現違契,但處方無採取執管行動,十個月後,處方再巡查發現同一問題,才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

  另一個案,某商場的一至三層指定範圍,須列作公共通道,但商場將空間租予兩間食肆,地政總署僅向商場管理公司發警告信,沒有轉介食環署跟進。

  不少商場為吸引人流,定期舉辦主題活動,部分可能佔用公共空間,根據規例,商場就算「東窗事發」,事後仍可向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但必須繳付行政費及豁免費。

  一宗違契長達五年半

  地政處由2014/15至2018/19年,共發現65宗商場違契個案,兩宗在事後申請豁免書。公署舉例,其中一宗違契時間長達五年半,涉及的豁免費高達2400多萬元,其餘63宗,地政處沒有主動追收,涉及款額高達數以億計。

  申訴專員趙慧賢質疑,現有政策一方面要嚴厲取締「違契商用問題」,但同時容許私人商場業權人,申請豁免書佔用公共通道及廣場,以便進行商業活動,認為必須訂立清晰目標,若認為須嚴厲取締有關問題,便應制訂切實可行及具阻嚇力的執管措施,包括到土地註冊處「釘契」。

  地政總署回應,整體上同意申訴專員調查報告的內容及建議,會因應報告中建議作出檢討,包括採取更有效的執管程序或規範手續,並會就違契商用問題發出清晰的工作指引,期望可取得更大成效及提高資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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