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申訴署揭私校收費監管不足

時間:2020-01-15 04:23:45來源:大公報

  圖: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教育局一直沒有按《教育規例》,審批直資學校和私校收取債券等費用\申訴專員公署圖片

  直資學校和私立學校的學費比其他學校貴,部分私校更要求家長購買債券等集資,金額可高達500萬元。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教育局多年來一直沒有按《教育規例》審批私校收取可退還的債券等費用,促請局方盡快制訂審批機制,並建立數據庫以全面掌握情況。教育局回應,局方一直有按既定審批機制開展工作,但往後會參考公署建議,就私校收取其他費用進行檢視及加強監管。\大公報記者 湯嘉平、楊天智

  教育局上學年共收到全港近半直資學校的提高學費申請,但直資校和私校除了學費貴,有些私校更會要求家長購買債券,或支付建校費、提名權費等,以各種名目籌集資金,最高金額可達500萬元。

  申訴公署就教育局審批直資及私校調整學費進行調查,批評局方普遍「鬆手」。對於私校收取各式費用,教育局認為是私校與家長的私人財務安排,毋須局方同意,但公署認為應受《教育規例》規管,現行《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第61(1)條訂明,除非獲教育局批准,否則學校不得收取或接受在局方發出的收費證明書以外的其他費用。

  學校收費須資訊透明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有學校以學校工程及發展計劃為由,向家長收取兩萬至300萬港元不等的費用,另有學校以興建及維修校舍為由,收取家長六萬至500萬港元費用。她未有透露是哪些學校,不過提醒家長,學校可收取這些費用,但最重要是資訊要透明,以及獲得教育局根據《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批准。

  教育局回應表示,局方在審批直資學校及私校調整學費申請時,一直按既定的審批機制開展工作,過去數年有個別直資學校和私校的全校或部分級別學費加幅較高,但只屬個別情況,並有其特別原因,包括校舍進行大型改善工程、學校財政出現赤字、發展及優化課程等。調查期間,局方已向公署交代批准這些個案的原因。

  對於學費以外的其他收費,教育局提到,有見學校籌集資金的形式趨向多樣化,局方會參考公署建議,就私校收取其他費用進行檢視,以及改善現行監管措施,以期盡快制訂更全面的審批機制,以及建立有關數據庫。發言人最後強調:「在香港教育服務上,私校一直扮演獨特的角色。在構思監管措施時,局方須符合相關法例要求,同時亦須考慮學校的情況和需要,小心避免對私校的運作模式造成過分干擾。」

  吳太的孩子在直資學校保良局陳守仁小學讀四年級。她說,學校一年學費不到2000元,車費1000元,加上其他雜費,一年總費用也就2000至3000元,個人認為校方從未向家長徵收額外費用。有小六同學的家長亦表示,學校需要繳交的所有費用都可以在官網上查到,不存在什麼額外收費。

  王女士則說,不明白為何學費已不低的聖保羅男女中學(現時一年收逾六萬元)竟連續三年要加學費,她發現有些直資學校近三年「凍費」,故認為學校應向家長交代。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