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潘小濤臭名昭著
《蘋果日報》前記者、商台主持潘小濤,因屢次在網上散布仇恨言論而臭名昭著。
涉違選舉例最高囚七年
他日前再在個人社交網站,公然教唆在投票日之前到老人院取走長者的身份證,至投票日後再歸還,企圖阻止長者投票,涉嫌觸犯選舉法例。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4(e)、(f)條規定,任何人以欺騙手段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或令另一人妨礙或阻止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七年。
潘小濤發出上述貼文時,聲稱是轉載以躲避法律責任。有網民揶揄他「又轉載呀⁈無膽匪類」。
亦有網民要求廉政公署對選舉舞弊行為一視同仁、盡快執法,確保下月區議會選舉公平、公正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