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李家翹報道: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的家族掀起姑侄爭產官司,案件昨天開審。陳兆民的嫡孫陳禹嘉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聲明陳兆民繼室黃秀珍離世時以香港定居,以令她在港所立的五份遺囑有效,由陳禹嘉擔任主要遺產受益人;陳禹嘉的姑姐陳美珠則要求法庭裁定,其母的遺產應以無遺囑的方式處理。據了解,案中牽涉遺產或逾四億元。
原告陳禹嘉,是陳兆民嫡孫、慈善家陳一心的兒子;答辯人陳美珠。黃秀珍是陳兆民的繼室,非陳一心生母。
原告在開案陳詞指,黃秀珍於2013年去世,享年96歲,她在1978至2004年期間,五度訂立遺囑,都是委任陳禹嘉和陳一心為遺囑執行人和遺產受益人,但陳一心較黃早過身,陳禹嘉成為唯一執行人。
陳禹嘉昨天在庭上接受答辯人律師盤問時稱,陳美珠是黃秀珍的「養女」。但答辯一方稱,黃曾宣誓確認陳美珠是「親女」,相反陳禹嘉與黃不是血親。
答辯一方並稱,陳一心與父母關係欠佳,陳兆民曾向陳一心支付25萬美元,要他對公司管理不再提異議。陳兆民去世時,陳一心沒在墓碑留下黃秀珍的名字,黃因此非常不滿陳一心。陳禹嘉作供時稱,當時年少,不清楚事情背景。案件今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