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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搶手機輕判服務令 議員促律政司上訴

時間:2019-06-12 03:12:3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李家翹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強搶保安局女主任手機,早前受審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三罪罪成,昨獲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共3800元。裁判官雖質疑許悔意不足,包括指控政府「監視議員」,令政府也成受害者,但考慮政府沒損失、案件性質罕有,決定以服務令代替監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判罰過輕,促律政司上訴。

  36歲被告許智峯去年4月24日在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在立法會大樓二樓電梯大堂,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諾施手上一張A4紙及手機,然後衝入男洗手間上載手機當中五個檔案至其公務電郵。許昨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指,許願就事件「講聲對唔住」。裁判官鄭念慈質疑許選擇不認罪,庭上指控女事主行為「閃縮」,又曾公開指控政府「監視議員」,認為許言行似與「悔意」有牴觸。許智峯在庭外毫無悔意聲稱,會用「好啲嘅方法」抗爭。

  葛珮帆對判刑表示非常失望,稱收到不少市民反映,指許智峯明搶手機及干犯嚴重罪行竟不用坐監,認為不公道。葛認為律政司應上訴,要求法庭改判更有阻嚇力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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