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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縱深\回歸前後均有先例\大公報記者 高仁

時間:2019-05-21 03:17:56來源:大公報

  保安局昨日提出將《逃犯(修訂)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反對派以「開壞先例」為由大肆抨擊。但翻查資料,法案「直上大會」在回歸前後均有先例。

  根據《議事規則》,法案一般經過首讀及動議二讀後,便會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完成審議後作出報告,並通知政府可恢復二讀辯論,政府官員再通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的日期,最後在立法會大會完成二讀、三讀的立法程序。不過,成立法案委員會並非硬性要求,在某些情況下,亦曾有過「一日三讀」的情況。

  立法會秘書處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回歸前的立法局先後有八次在同一次會議內三讀通過草案。回歸後,1997年也曾在同一次會議上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港人內地出生子女須持居權證來港。據資料顯示,1982年設立越南難民禁閉營的入境條例草案,就是一日三讀。2015年將抗戰勝利日列為公眾假期的草案,亦沒有成立法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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