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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司機須備100元零錢找續

時間:2019-01-29 03:17:41來源:大公報

  根據法例,的士司機必須攜帶不少於100元的紙幣及硬幣作找續之用,就是次事件中,的士司機需要向乘客找續的61.5元,屬100元法定找續零錢的金額之內。

  此外,據運輸署發出《香港的士服務指南》指引,若乘客隨身只攜500元或1000元的港元紙幣,應先詢問的士司機可否為500元或1000元港元紙幣提供找續。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的士司機以無錢找續為由收取額外金錢,有濫收車資之嫌。此外,如果的士司機未得乘客同意,強行開車駛離原來目的地,並且乘客已清楚表明要求落車,但仍遭到拒絕及被反鎖車廂,司機行為有可能觸犯「非法禁錮」。他說:「雖然今次事件雙方同意和解,未有刑事成分,但他提醒市民若遇到同類事件時應該報警處理。」

  運輸署去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十一項罪行納入的士扣分制,當司機被扣滿十分,運輸署會要求涉事司機自費修讀改進課程;若兩年內扣滿十五分或以上,司機會被取消駕駛執照三個月;其後再被扣滿十五分,將被取消執照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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