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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兆堅林卓廷接預約拘捕將被控 一旦罪成判監或失議員資格

時間:2018-12-08 03:17:25來源:大公報

圖:尹兆堅當時趁亂衝向主席台,並與保安員發生肢體碰撞

  在今年6月13日立法會會議鬧事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和林卓廷,昨日收到警方發出的預約拘捕通知,指他們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尹兆堅另被指涉嫌普通襲擊。據二人稱,他們下周一(10日)會應約到灣仔警署;他們又引述警方表示屆時會被檢控。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立法會議員在會上的言論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但並不意味議員的行為可以肆無忌憚,面對「守法」二字,議員和市民並無分別。\大公報記者 莊恭誠 郝壽

  今年6月13日事發時,立法會正審議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立法會直播影片顯示,反對派在事發前一周的會議上,利用中止待續議案,就條例草案發言辯論,並多次以點人數的程序「拉布」。當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出,議員已進行了充分的辯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這一周會議結束前,亦開始了答辯發言,意味議員辯論環節已告結束。

  不過,一周後的事發當日,當陳帆在會上繼續答辯發言時,反對派議員群起叫囂,要求再發言。其中,林卓廷在多次警告無效之下,被梁君彥下令離場、以維持秩序,惟林拒服從,更拉扯執行職責的保安員;尹兆堅則趁亂衝向主席台,當保安員上前阻止時,尹與對方發生肢體碰撞,混亂中亦有反對派議員上前阻止保安員執行主席的驅逐令。

  直播影片顯示,梁君彥當時曾明確警告,反對派的做法有可能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名。警方在事發當晚曾到場調查搜證。這宗暴力事件造成兩名保安員受傷,其中一人肋骨痛楚,送院治理後獲批五日病假,另一人則擦傷和撞傷。林卓廷和尹兆堅亦報稱受傷送院,惟在此之前他們在見傳媒時未見異樣。

  梁美芬:嘩眾取寵博眼球

  經民聯副主席、大律師梁美芬指出,近年立法會的議事文化急轉直下、習非成是,部分議員不惜粗言穢語、大聲喧嘩、擲物衝擊、濫用程序,在議會外亦揚言違法「佔中」無罪等,或許當事人嘩眾取寵、博得眼球,但卻給社會帶來極壞影響,「正如小朋友第一次玩火,你不阻止,以後就會習慣。無視規矩的風氣不容蔓延,以免荼毒下一代。」

  梁美芬認為,現時無論立法會內對議事規則「執正來做」,還是警方嚴正執法,都有助議會恢復秩序,而只有立法會維持莊嚴、自己首先尊重自己,才能做到受人尊重。她希望議員不妨循改善辯論質素的角度,通過以理服人的方式說服官員和公眾,進而解決問題。

  民建聯副主席、律師張國鈞表示,雖然立法會議員在會上的言論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但並不意味議員的行為可以肆無忌憚,他直言面對「守法」二字,議員和市民並無分別。

  一旦罪成判監或失議員資格

圖:尹兆堅接預約拘捕通知後無心開會,獨自在會議室外玩手機,似乎憂心忡忡

  反對派議員於今年6月13日立法會大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叫囂衝擊致兩名立會保安員受傷事件,翻查法律條文可發現,尹兆堅和林卓廷一旦罪成判監,有機會喪失議員資格。

  根據基本法第79(6)條,被判犯有刑事罪行的立法會議員,若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而按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觸犯普通襲擊罪可處監禁一年;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b)條,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亦可處監禁12個月。

  現時立法會共有69名議員,假設尹兆堅和林卓廷被判監不在席,「三分之二」門檻為45票,而目前建制派已手握43票。

  昨日接到警方的預約拘捕通知後,尹兆堅和林卓廷預告會在下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後,向傳媒交代事件。記者現場所見,在內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尹兆堅完全無心開會,獨自一人坐在會議室外,低頭注視手機,似乎憂心忡忡。在內務委員會會議表決最後一項議程時,尹兆堅才返回會議室,然後與林卓廷分頭跟反對派同路人低聲商討。

  之後內務委員會會議結束,尹兆堅和林卓廷在會議室外集結大部隊,刻意營造反對派集體行動的場面。走向傳媒等候位置的過程中,二人更特地位列眾人前方,「曬馬」意味極濃。

  在另一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手機事件後,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曾指,不排除黨內其他議員會在動議解除議員職務的投票中避席。這就意味動議有可能在建制派佔多數優勢下通過。

  不過人多是否就能把違法變成合法,從而避過法律的制裁?公正的司法自然會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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