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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掌「民族黨」千頁「獨」證

時間:2018-07-19 03:16:33來源:

  「香港民族黨」推動「港獨」試圖分裂國家,近千頁文件「獨」證如山!民族黨昨在網上公開警方完整來信,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在給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建議文件中,列出「民族黨」51項「罪證」。警方估算「民族黨」成員人數為30人至50人,並指出該黨過去兩年不只是口頭鼓吹「港獨」,還有九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民族黨」煽動對內地人的歧視和仇恨,甚至揚言會使用武力去實現「港獨」。警方認為,特區政府不應等到有暴力政治運動才干預,須立即採取「預防措施」,阻止「民族黨」再有實際行動。/大公報記者 朱晉科

  「香港民族黨」昨晚在社交網站公開警方近千頁文件,包括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林曉彤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要求局長行使《社團條例》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百多頁英文文件。

  成員人數30至50人

  文件列出民族黨51項鼓吹和推動「港獨」的「罪證」,大部分是陳浩天的活動紀錄,例如他在創黨記者會宣布參選立法會,接受紙媒、電子媒體和網媒訪問、街站以及多次到台灣出席活動的言論資料,亦有「香港民族黨」的刊物等。警方估算「民族黨」成員人數是30人至50人。

  文件引用「民族黨」創黨時提出的六大綱領,包括「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以及「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文件又指,陳浩天在2016年3月28日創黨記者會上已揚言「港獨是唯一的出路」,「不承認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甚至認為「香港的歷史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更長」,這些言論均公然蔑視香港的憲制秩序。

  煽動仇內鼓吹流血

  警方強調,「民族黨」創黨兩年多來不只是口頭鼓吹「港獨」,還有九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例如陳浩天曾提出滲透政府各部門和警隊;積極與海外的分離組織建立聯繫;舉辦「中學政治啟蒙計劃」在各校組織中學生;向本地大學及院校提供「港獨」標語;出版刊物「眾議」;透過傳媒訪問、電台、互聯網作政治宣傳;擺設街站及舉行公眾集會;參選立法會選舉;籌款及招收成員等。

  警方在文件中提到,「民族黨」在不同場合提到會採取有效手段達成「港獨」,包括當其他手段無效時會使用武力,並引用陳浩天在2016年接受在商台節目上稱,如果三罷(罷工、罷課、罷市)行不通,「流血先得嘅,咁唯有流血」,甚至曾形容「民族黨」是「革命黨」。文件又指,陳浩天煽動對內地人的仇恨,聲稱內地人搶走港人資源,警方認為陳浩天作為民族黨召集人「不是單純政治表態」,而是「有活躍行動去執行其政治理想,實踐『港獨』的目的。」

  警方強調,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有強烈和迫切的需要,同時有堅實和充足的法律基礎,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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