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就菲律賓發表關於「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9年聲明答記者問,重申「裁決」是一張非法無效沒有拘束力的廢紙。
第一,「南海仲裁案」違反了國際法基本原則
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沒有履行事先充分交換意見的必要前提:
•違背中菲達成的通過協商和平解決爭議的共識
•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關直接當事國通過友好磋商談判和平解決爭議的規定
•違背了「約定必須遵守」「禁止反言」等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二,「南海仲裁案」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海洋劃界問題早在2006年就已被中國明確排除出「強制仲裁」等程序
•菲方無視中方聲明,執意提起「仲裁」是對《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的濫用
•「仲裁庭」越權審理,侵犯了中國作為《公約》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
第三,「南海仲裁案」違背了南海的基本事實
•「仲裁庭」在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上存在重大缺陷,作出的「裁決」錯誤明顯,漏洞百出
•「裁決」把南沙最大島嶼,有着50萬平方米的太平島判定為岩礁而非島嶼,並進而認定南沙群島沒有任何島礁可以產生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完全不符合《公約》規定
資料來源:新華社